红旗下的女人并非都是红的
红嫂近些日子满脸忧虑,她是个公认的心理承受力特强的女人,遇事坚定达观。这与她早年形成的性情有关。
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她崇拜中学红卫兵领袖,并在他中风瘫痪的时候,嫁给了他。这在今天是不可理喻、难以想象的。不错,他英俊倜傥,一呼百应,在万人大会上发表演讲,具有雄辩家的口才。可是很不幸,他没有在那个江边城市的上层建筑捞到一个位置,上山下乡,回城当了工人。一场疾病把这个昔日英雄逼到家庭病床上,一躺就是20多年。
她没有抛弃他,想到当年呼风唤雨、红旗林立的日子,她忍不住感慨万千,潸然泪下。她是红旗下长大的女人,在与丈夫的生活中,与其说她怀念“革命”岁月,不如说她敬佩一个生命的顽强。敬佩转化成同情,女儿出生后,又增添了一份难以割舍的亲情。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分配到一家集团公司当会计,和一个驾驶员结婚。女婿是个灵活的汉子,后来当了主任。正当小家庭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时候,女婿醉酒驾车出了车祸,瘫痪了。从此,夫妻关系发生微妙的变化。虚伪的微笑,静悄悄的冷战,女婿歉疚地对女儿说:“对不起你了,我让你受罪了。”女儿蔑视地说:“你连路都不能走了,还说啥对不起?你以为我前世空你什么债啊。”
离婚,这一在当今中国最畅销的离婚,提到了议事日程。
红嫂坚决反对女儿这么做。她像扑火队队长找女儿谈话:“人要讲良心。他平时对你那么好,现在不上班还拿工资,比我们那时不知好多说倍。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女儿反驳说:“我平时待他也不簿呵。可是现在情况变了,这么糟,我,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过下去太可怕了。”
“有啥可怕的?只要有良心,有同情心,有家庭责任感,没有过不去的坎。”
“话是这么说,可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你那样守一个瘫子一辈子。”
“瘫子?他可是你父亲呀。还有你的丈夫,你们不是自由恋爱的吗?当时我不赞成你们俩谈,可你竟然瞒着我们,发展到私奔。难道,难道爱情竟是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吗?”
“妈,你别说了。现在改革开放,不是你们那个年代,爱情也是有条件的啊。”
女婿也同意离婚,他可怜巴巴地说:“我只有这套房产,希望你不要跟我争。以后请保姆照顾,不能没有地方住哇。”
女儿犹豫片刻,下了决心:“让我净身出户?太残忍了,亏你还是个男人。按法律,我有住房的一半所有权……”
红嫂得知女儿的离婚方案,气的不得了。谁残忍?还搬出法制。
“你,你就拍拍手走人吧。”红嫂颤抖着说。“没想到我养出这么个女儿来。”
女儿理直气壮:“我依法办事,没错。”
女儿和女婿上了法庭。女婿在法庭上突发心脏病,送到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女儿一脸凄然:“我没有害他——车祸瘫痪,生病死的——只是我没想到我做了寡妇。”
她叹息,不知是沉痛,还是送了口气。所有的麻烦都过去了。
红嫂还守着他瘫痪的丈夫,有时背他下楼,推轮椅走在大街上。金色阳光照耀着他们,偶尔听到丈夫背诵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我愿意是激流,是山间的小河,穿过崎岖的道路,从山岩中间滚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间,愉快地游来游去……”
丈夫对红嫂深情地说:“我没有带给你愉快……”
红嫂说:“你给了我精神,生命的精神。”
丈夫低沉地说:“现在人懂得钱,懂得法律,似乎什么都懂,可我觉得缺少了什么,而那缺少的,正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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