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小说《情人》
在一个没有四季的炎热的地方,有一条宽阔美丽的河叫湄公河,作者回忆式的自诉,当她已经年老体衰有一个人走来向她说爱她,爱她衰老的容颜,一直没有改变的爱,这样的爱人多么叫人感动,想起了叶芝的那首诗,《当年老了》
当年华已逝,你两鬓斑白,沉沉欲睡,坐在炉边慢慢打盹,请取下我的这本诗集,请缓缓读起,如梦一般,你会重温你那脉脉眼波,她们是曾经那么的深情和柔美。多少人曾爱过你容光焕发的楚楚魅力,爱你的倾城容颜,或是真心,或是做戏,但只有一个人!他爱的是你圣洁虔诚的心!
当你洗尽铅华,伤逝红颜的老去,他也依然深爱着你!炉里的火焰温暖明亮,你轻轻低下头去,带着淡淡的凄然,为了枯萎熄灭的爱情,喃喃低语,此时他正在千山万壑之间独自游荡,在那满天凝视你的繁星后面隐起了脸庞。
小说正象诗歌一样的美丽,诗歌特有的短小如那一段精炼的爱情,她才十五岁半的时候遇见他,她贫穷而美丽而他富有却懦弱,这样的两个人冲破世俗相爱了,他本是她的解救,她的偏爱哥哥的母亲,两个感情不融洽的哥哥,她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杀人一样整天杀来杀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感受不到亲情在远离法国的土地遇见了他,他那天穿着西装坐着轿车,后来他问她爱他是不是因为他有钱,她诚实的说了爱他也爱钱,这样的回答换来更激烈的欢爱。她遇见他时戴着男式帽子和镶金条带的的高跟鞋,服装改变了她的气质,她更美了,她小小年纪就会画妆懂得用粉掩饰眼下的雀斑,她是早熟的,她还在读书甚至夜不归宿的爱他,两人偷偷的欢愉不去想明天,他终究是不能娶她的,他的家庭他的肤色他的地位,多么不配的两个人却相爱了。这样的爱情是绝望的,所以激烈所以让人难忘。小说写情写欲写得很浓烈,写到寄宿学校十七岁的女伴海伦的身体之美,她甚至想把海伦带到他那里和他们在一起过。他甚至买了钻石的订婚指环给她,但他的父亲强烈的反对甚至愿意看着他死来反对两人的结合,他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就象和孩子一样的做爱,就象害怕孩子死掉那样害怕她的离开和消亡,她才十五岁半他就和她在一起了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在在旧社会十四岁可以结婚了。
小说里写她写到十八岁时已经老的时候不仅让我想起我十七岁时写的一首叫《十七岁我已经老的》的诗来,谁说青春期不成熟,其实那时候已经明白很多事情,就象作者写的身上本来就有欲念的地位,她十五岁就有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她还不十分懂什么叫逸乐。我那时候总想长大总觉得青春如白水一样,想想如果换成是现在社会十几岁的未成年少女和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相爱到肉体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所以说作者胆大啊写来却脱俗这是多么难得啊。
小说一直是自述式的很少有一句对白,小说的自己也是写小说的作者到七十岁时才写出这部小说让大家认为是自传,因为杜拉斯在十八岁离开的越南,在那以前她真正的私生活没人知道。小说里用一种悲悯的口吻写悲剧式的母亲和两个哥哥,一个疾病死亡一个好赌让她的母亲在死前还养小鸡和绵羊来赚钱,还有她那个会哭的懦弱的情人,这让我想起了张爱铃的一句话:“生命是在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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