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语”与“中文”
《新京报》2013年03月23日题为《彭丽媛将用汉俄双语演唱《红莓花儿开》》的报道说:2013年03月23日22日当天,一家俄罗斯媒体用“在中国,彭丽媛的名气不亚于她的丈夫,她是最受欢迎的民族声乐歌手
《新京报》2013年03月23日题为《彭丽媛将用汉俄双语演唱《红莓花儿开》》的报道说:2013年03月23日22日当天,一家俄罗斯媒体用“在中国,彭丽媛的名气不亚于她的丈夫,她是最受欢迎的民族声乐歌手之一,也是世卫组织艾滋病防治亲善大使”来介绍彭丽媛。该媒体引述俄罗斯军队亚历山德罗夫歌舞团副团长安德烈?索尼科夫的话报道称,彭丽媛女士将和俄罗斯合唱团、乐团共同演唱《红莓花儿开》这首歌曲,第一段将用中文演唱,而第二、第三段用俄文演唱。笔者以为这段文字中有两个地方值得商榷。
第一,前面是“彭丽媛将用汉俄双语演唱《红莓花儿开》”,后面是“第一段将用中文演唱,而第二、第三段用俄文演唱”。用“汉俄双语”演唱和用“中文”“俄文”演唱,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区别,仔细体会还是有差别的。孰对孰非?抑或都是正确的?笔者以为“用汉俄双语演唱”是正确的,而用“中文”“俄文”演唱则不太妥当。因为《红莓花儿开》是歌曲,属语言类的,用“汉俄双语”来演唱是正确的。而“中文”“俄文”是文字,用文字来演唱歌曲,不太贴切。
第二,“第一段将用中文演唱,而第二、第三段用俄文演唱”中“中文”的提法不准确。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自己语言文字的民族不在少数。由于汉民族人数众多,使用汉民族语言文字的人数也就相应众多,但是,不能因此就把汉民族语言文字上升为“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的表述是:“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换个说法,汉民族语言文字只能称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而不能称作“中国语言文字”。口语中经常说到的“中文系”也是不准确的,正确的应该是“汉语言文学系”。
201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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