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与魔

佛与魔

设赏散文2025-02-04 02:42:06
佛与魔自古以来就分处于人类社会的两极,是人类中的少数,是人类自身进化过程中基因突变自然而必然的产物,佛是人类自身精神品质的进化,而魔却是人类自身精神品质的退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进化结果,归根结底是因为

佛与魔自古以来就分处于人类社会的两极,是人类中的少数,是人类自身进化过程中基因突变自然而必然的产物,佛是人类自身精神品质的进化,而魔却是人类自身精神品质的退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进化结果,归根结底是因为人类自身的两肩上——右肩站着魔,而左肩却站着佛。魔时时在诱惑自己超越现有的社会道德、法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过自己想过的日子,而不能正视取与舍,便会打破基本的做人法则,撇开客观事实而主观臆断地去胡作非为,不劳而获招摇撞骗——是形而上学、不遵循美的做人原则和全盘否定客观规律,或是剔其精华而取其早糟粕;而佛也时时地在超越现实,想做革除掉现行社会弊病和弊端而完善起来的自己理想社会中的人,但他们有一前提——是在遵循和不破坏现有美的作人原则的基础上,只是对不合理的、存在弊病和弊端的现行社会进行改进和改革,是哲学上的螺旋上升和扬弃(有条件有层次的革除和添加),时时在提醒和自律自己一定要遵循美的作人原则。鉴于此,所以魔通常都是成群结队、得意忘形的,而佛却是形影孑立、郁郁寡欢的。
但这个世界更多的是平凡的芸芸众生,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学习,平凡的工作,平凡的生又平凡的死,但他们最平凡之处还远不是这些,真正能界定出他们平凡的本色的是他们的思维——从来都不曾有出越普通和常规的相法,他们更多地是想常人之所想,思常人之所思,他们的表现特征是生命到了哪个特定的阶段,该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们就不去什么,他们更多的是遵循世俗对世人的一个绝大多数的规定和界说,比如,生时,他们如期地能得到一个人生时的待遇;老时,他们如期地能得到一个人老时起码所应该拥有的一切;病时,他们作为一个人能得到一个人病时所应拥有的一切照顾和有准人伺候的康复;死时,他们又如期地能得到一个人死时所应该享有和得到的一切待遇;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遵循一个人最初的一个约定,就像一张保险单是关于某项重大保险成立时必须符合的某项条件一样,否则就不能成立或不予以批准一样,相应的你也就得不到这些因这项契约成立而才能享受的待遇,这个最初的约定就是你最初步入这个社会,并与其发生质的界定、联系或缔结一些人身的依附关系的约定,如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你就顺迎世俗的要求和规定去结婚,到了生子的年龄你又顺迎世俗规定和要求的生儿育女并教养之,到了该与儿女成家的年龄你又遵循世俗地与他们成了家,到了他们该立业的年龄你又关心并尽义务地帮助他们立了业——也只有拥有了这么一个前提,你后面的“老”、“病”、“死”、“葬”才算是有了着落,也正是人们常说的“种树是为了纳阴凉”,否则作为一个世人对于这些保障你是没有理由或很难享受到的。但佛与魔却恰恰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对世俗的背叛,但他们的目的、出发点和最终的结果却是天壤之别。佛与魔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他们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佛与魔某种程度上都有高世之才,所以他们不屑于与普通人为伍,但佛与魔最大的区别乃在于有没有德性或人性的高下和善恶:佛之所以能被称作为佛,就是因为其德性善、其人性高和善,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有李白“达则兼济天下”和居里夫人“科学是属于全人类的”悲天悯人之大爱和天下为公的胸怀;魔之所以被称为魔,原因就在于其缺乏做人的最基础的德性、其性恶和下,其不分情况地把天下人都视为它的猎物和残害对象,其性恶到“宁可枉杀一万,不可漏网一人”。在都有“高世之才之慧”方面,佛与魔往往不谋而合能够达成共识,有旗鼓相当或棋逢对手之感慨;但在“德性之善恶与高下”方面,佛与魔却永远是相悖相反不可调和、处于这个领域的两个极端的。正因为这样,佛与魔才总要总能在人类社会和大千世界相逢和交战:初识可能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但随着认识的加深就成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天涯陌路了。——这中间可能会经历一个过程,佛竭尽全力地想把魔党普度出无边的苦海,在而魔却全力竭尽地想把佛同化为魔党得力的一员。但最终或多半都付诸枉然,因为魔不肯放弃它魔的本性——由大恶转向大善,而佛更不能放弃它佛的本性——由大善转向大恶。
过去一提到世俗曾经数度革命并遭到打击或惩罚的人,便不寒而栗如不期而遇山洪猛兽,继而便憎恨的要死,但随着阅历日深岁月渐长,对世俗也有了一个公平和客观的认识,其实世俗之所以能形成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且从某种程度说,它一直以来都在发挥着一个保护绝大多数世人的积极作用。世人这种关于世俗的总结和规定,从某种程度上看也真的有其一定的代表和合理性,一般情况下还真能覆盖和照顾到世俗之人的利益和要求,之所以能有如此收效和良好效果,原因在于世人的共性太一致了,以致、甚至都没有或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出入或误差,或者是这种误差与区别太小了,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一个人只要符合两点要求——一是外表是世人的外表,二是内心也是世人的内心,就可以了,到了什么阶段该干什么事情,自己不必费心费力,只要去看看别人怎么做的效仿一下就可以,学会外表学会样子,就可以照搬和套用,再大不了或不清楚了,就去亲自咨询或问问人家实际上是怎么操作的就可以放心地去追逐和进行了。不必费心也从不必费力,只要当事人觉得适合没有什么不舒服,就是妥当和可以的,这样也最好,应该庆祝世人又成功地复制了一个世人和替代品,又成功地复制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也又成功地复制了一个他们晚年时的丫鬟、奴婢或侍者,又有一家或二老有了后半生生活上的照料和着落,又为政府、民政部门或敬老院等解了一份愁或忧、减了一份负或担。但事情从来就不是单一的,从有人类以来,进化、分化、裂变或基因突变虽少,但一直就是存在的。从最初和最早说起,从猿进化到人,就分成了“人”和“类人猿”;从人性为人还是为己、为公还是为私上,就分成了天下为“我”一家或一人的君主世袭制或尧舜禹的天下为公的禅让制;从社会制度或国家职能上看,分成了原始公有制社会或奴隶私有制社会,随着人类社会和历史的进步又分成了稍微进步点的私有制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从中国古代社会下看个人的差异有,春秋战国时期在群雄逐鹿士人成群利用七寸不烂之舌奔走各寻其主效力和有所作为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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