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杂论养廉
我觉得廉这个东西是最不好界定的,廉与不廉是什么标准?现在都讲究一切按标准化操作,那作为有资格廉的人该如何才能够得上一个廉字,也确实不好说。因为从意思来看,廉与不廉并不是评判一个官员水平和业绩的唯一准则,廉本身并不具备法律的依据,比如说有些官员抽了几条别人送的烟,喝了几瓶人家进贡的酒,虽不能说是廉了,但并不能说就触犯了法律,只有当有了一定的积累,才能称作是腐败,法律上才可以称作是受贿罪或贪污罪。所以我们常说:反腐倡廉。一个倡字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所表述廉原来还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像是水面上少许的浮萍一样,对水面的清纯并不构成什么直接的影响,不像有些短视的人总将廉政与腐败串在了一起,非廉既腐确实有些牵强,这个廉字可能是对人家官员另一种更高的要求。倡同唱义,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属于娱乐的范畴嘛,再浅显一些也就是说说而已,过眼云烟的事儿,说了也就说了,万不可当真,若是真当成真的话,那我们什么事都可以用倡来解决了,这个世界也就太过于简单化了。
人何以能谦,又何以不能廉,这是为人的首要问题。我相信绝大部分人是可以廉的,为什么?因为条件使然,无权无势的人做梦都不想廉,但梦醒之后,你还是廉的,因为你没有资格不廉。那为何做官之后就开始变得不廉了呢?那一定也是条件使然,人们常说到什么山上敲什么锣,你做了官就必定会享受一些待遇,吃住必上高档酒店,出门必是小车接送,前呼后拥的,工作上的八小时待遇必然会影响到其它的每天十六小时,总是希望做人能一贯制,在单位上能如此,回家之后也必当如此,做人才会显得有滋有味,否则角色老是需要置换,与人的身心发展也是大为不利的。就说一条从贫民窟里出来的狗,一下子跑到富豪人家被养起来,只需很短的时间,便不会再理会粗茶淡饭,何况人乎?记得冯小刚拍过一部电影,说的是一个有钱人过惯了好日子,偏要过一些自己从未享受过的苦日子,被送到乡下,时间一长便捱不住了,怕是以后打死他也不会再回头了,这段经历只会给他留下不堪回首的记忆。
既是倡廉行不通,但却没有必要将这彻底抛弃,毕竟还是停滞在嘴皮上的功夫,说说不妨,又不需要付出什么太大的代价,顶多在开会时费点口舌,刷标语时费点糨糊纸张而已,做不到的事当成一种美好的愿望说一下总还是可以的。可廉作为一种愿望总还希望能够达成,于是又出来一招,叫养廉,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发明,古今中外皆有之,据说在中国历史上养廉闹得最甚的是北宋那个朝代,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匹,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贯,小县县令每月十二贯,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无其不有且数量相当可观。搞得后代的诸官好生羡慕,纷纷争相仿效。但北宋以及诸多朝纲并未因此而名垂千古,反倒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没逃出改朝换代的俗套。这里面大约有几种可能,一种是百姓素质太差,不能理会官员良苦,导致朝纲陨灭;一种是养廉所用银两尚显不足,致使官员心存不满,无法勤政;还有就是倡廉的表面文章做得不够,没有形成举国和谐的氛围。凡此种种,原因巨多,总的来看来,养廉一策还是深得一部分人心的,不然后代怎会乐此不疲前赴后继呢。
因此,养廉才能像古迹一般的流传下来了,尽管明代也出了一个养廉的高论,说是明代周顺昌在《第后柬德升诸兄弟》云:“又谓惟淡可以从俭,惟俭可以养廉。有味哉,有味哉!”说是有味,又有谁会去品?没有人品的味道纵是美味,也是毫无用处的。顺昌前辈的此番语录了不得也是倡廉的一种,说之有人,听之无人,既不能吃也不能喝,只能当成历史中的一个香屁。而如大散文家范仲淹在《庆历新政》提出的:“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就成为一个能够净化空气的响屁。如此帝王将相才子佳人都将此视为法宝,可见其功不可没,不然不会在事隔几百年后又被当代人奉为真经广为使用。
说到养,这里面却大有讲究,在百姓中间也有养的说法,说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个孩子是个带,三个孩子也是一块养。这种养法实在是层次太低,还不如现如今养个宠物呢?如今社会发展了,混到高层精英的人自是不容易,以前付出的所有自是希望能够尽快地得到回报,此乃人间正道,不需要于什么无干的人等多加理论。百姓总是希望官员能为他们办些好事,却不会有多少人主动来体恤官员的苦楚。倘若自己不懂得自己怜惜,累死喝亡也无人体谅。如此说来既是养,那就要养的体面,养的到位方才能称之为养。如果仅比温饱稍好一些,那不能叫做养,只能说是活着,谈不上什么质量。比如说工作时间喝的是几千元一瓶的酒,抽几百元一包的烟,坐百万元一部的车,住几千元一晚的客房,那在平时的非工作的日子里也要与此对应起来,同时还要考虑一旦退下来还应保持这样的生活质量不会下降,这是养的最低标准。再往高一些的标准,那就要一人得道,全家受益,否则僧多粥少,难免又会生出此致事端来,弄得家庭不和谐,影响的还不是一方大业。再高一些的标准,那就要满足一些铁杆死党、二奶之类编外贴心人,如果这都要通过个人来买单,那就需要一个很大的数字。所以按照三个标准的理论,就要制定一个养廉的标准,考虑到现在还是初级阶段么,一开始不可能按最高标准进行实施,但要留有充分地余地,否则大家看不到希望,于国于民都是极为不利的。
制定标准是一个煞费心机的活,没有几把刷子的人是掌控不好的。自己的事自己来办是最为妥贴的,别人来说三道四那叫无事生非。养廉的核心问题就是高薪,高到什么层次才能算高,高到多少数字才能算多。看来在今后不搞一个高薪研究所,配备若干个院士来专研此事怕是不行,因为这中间包含着统计学、统筹学、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理论,涉及到物价分析、国情研究、生活指数分析、国际行情研究、幸福指数研究、地区消费差别比较研究等许多学科,非一日就能确定的。研究的太透难免会有折腾之嫌,所以就会产生根据各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产生养廉的标准。这样一来就可以有了更大地调节空间,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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